汉纪十一(起强圉大荒落,尽玄黓阉茂,凡六年) 世宗孝武皇帝中之上 元朔五年丁巳,公元前一二四年冬,十一月,乙丑,薛泽免
以公孙弘为丞相,封平津侯
丞相封侯自弘始
时上方兴功业,弘于是开东阁以延贤人,与参谋议
每朝觐奏事,因言国家便宜,上亦使左右文学之臣与之论难
弘尝奏言:“十贼彍弩,百吏不敢前
请禁民毋得挟弓弩,便
”上下其议
侍中吾丘寿王对曰:“臣闻古者作五兵,非以相害,以禁暴讨邪也
秦兼天下,销甲兵,折锋刃;其后民以耰鉯、棰梃相挞击,犯法滋众,盗贼不胜,卒以乱亡
故圣王务教化而省禁防,知其不足恃也
礼曰:‘男子生,桑弧、蓬矢以举之,’明示有事也
大射之礼,自天子降及庶人
三代之道也
愚闻圣王合射以明教矣,未闻弓矢之为禁也
且所为禁者,为盗贼之以攻夺也;攻夺之罪死,然而不止者,大奸之于重诛,固不避也
臣恐邪人挟之而吏不能止,良民以自备而抵法禁,是擅贼威而夺民救也
窃以为大不便
”书奏,上以难弘